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
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
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抬头,犯罪形态更加复杂多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暴力伤害、组织未成年人犯罪等重大恶性犯罪仍有发生,引起社会强烈愤慨。
泉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加强权益保护部门合作,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1
立足
“双向保护”
筑高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
泉州法院立足司法“双向保护”,一方面着力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促“浪子回头”。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努力实现“保护、教育、管束”三者有机统一。另一方面注重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助恢复健康。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及时提供经济救助、身体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9年度,泉州两级法院审结涉少刑事案件365件,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386人。其中适用缓刑88人,78名适格成年人参与诉讼,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刑事辩护人186件238人。
从重打击社会关切刑事犯罪。依法审结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拐骗儿童、猥亵儿童、引诱幼女卖淫等犯罪案件121件151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
依法严惩组织未成年人犯罪。按照《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要求,在绷紧“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弦的同时,绷紧对实施拉拢、迫使未成年人犯罪从严的弦,通过有效打击,形成震慑,让未成年人成为有组织犯罪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02
立足
“前伸后展”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阀”
泉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的“前伸后展”,根据案件情况开展好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司法救助、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与社会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发挥出最大化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社会调查。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设计《少年犯捕前一贯表现》《少年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登记表》《少年刑事案件调查表》等,主动联系基层组织,以便全面掌握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及犯罪成因。
记录封存。两级法院全年共对381名未成年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
回访帮教。设立各类未成年人帮教基地12个,帮助27名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开展针对未成年人定点挂钩或结对帮扶61人次。
晋江法院创设的未成年人民企帮教基地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
法治宣传。两级法院深入中小学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9场,受教育人数31596人次。利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组织法院开放日,邀请未成年学生走进法庭。
03
立足
“全面保护”
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泉州法院立足“全面保护”,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健全完善“政法一条龙”与“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探索富有泉州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开拓未成年人利益司法保护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共同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机制。2019年6月21日,泉州市委政法委、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等13家单位和部门联合召开“泉州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出台《泉州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工作规程》,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指派合适人员担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依法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模式。石狮法院、惠安法院、德化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联席会议”,相继出台《关于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护卫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少年审判“惠安模式”。惠安法院联合团委、关工委、妇联等单位成立“惠安县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晋江致和社工事务所、惠安丝海教育儿童之家签订合作协议,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提升对少年犯的心理干预、矫正帮教、技能培训效果。
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泉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实现少年审判工作新发展!
来源:泉州中院
原标题:《六一特辑 | 泉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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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
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
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抬头,犯罪形态更加复杂多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暴力伤害、组织未成年人犯罪等重大恶性犯罪仍有发生,引起社会强烈愤慨。
泉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加强权益保护部门合作,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1
立足
“双向保护”
筑高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
泉州法院立足司法“双向保护”,一方面着力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促“浪子回头”。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努力实现“保护、教育、管束”三者有机统一。另一方面注重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助恢复健康。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及时提供经济救助、身体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9年度,泉州两级法院审结涉少刑事案件365件,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386人。其中适用缓刑88人,78名适格成年人参与诉讼,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刑事辩护人186件238人。
从重打击社会关切刑事犯罪。依法审结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拐骗儿童、猥亵儿童、引诱幼女卖淫等犯罪案件121件151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
依法严惩组织未成年人犯罪。按照《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要求,在绷紧“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弦的同时,绷紧对实施拉拢、迫使未成年人犯罪从严的弦,通过有效打击,形成震慑,让未成年人成为有组织犯罪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02
立足
“前伸后展”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阀”
泉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的“前伸后展”,根据案件情况开展好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司法救助、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与社会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发挥出最大化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社会调查。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设计《少年犯捕前一贯表现》《少年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登记表》《少年刑事案件调查表》等,主动联系基层组织,以便全面掌握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及犯罪成因。
记录封存。两级法院全年共对381名未成年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
回访帮教。设立各类未成年人帮教基地12个,帮助27名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开展针对未成年人定点挂钩或结对帮扶61人次。
晋江法院创设的未成年人民企帮教基地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
法治宣传。两级法院深入中小学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9场,受教育人数31596人次。利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组织法院开放日,邀请未成年学生走进法庭。
03
立足
“全面保护”
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泉州法院立足“全面保护”,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健全完善“政法一条龙”与“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探索富有泉州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开拓未成年人利益司法保护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共同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机制。2019年6月21日,泉州市委政法委、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等13家单位和部门联合召开“泉州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出台《泉州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工作规程》,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指派合适人员担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依法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模式。石狮法院、惠安法院、德化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联席会议”,相继出台《关于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护卫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少年审判“惠安模式”。惠安法院联合团委、关工委、妇联等单位成立“惠安县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晋江致和社工事务所、惠安丝海教育儿童之家签订合作协议,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提升对少年犯的心理干预、矫正帮教、技能培训效果。
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泉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实现少年审判工作新发展!
来源:泉州中院
原标题:《六一特辑 | 泉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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